规章制度
规章制度
中戏院【2024】92号——中央戏剧学院非学历教育学生教室使用管理规定
中戏院〔2024〕92号
中央戏剧学院关于印发
《中央戏剧学院非学历教育学生教室使用管理规定》
的通知
各部门:
为认真落实《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教职成厅函[2021]23号)有关文件精神,本着对非学历教育实行规范管理、严格审批、保证品质、服务社会的指导方针,结合学院非学历教育工作实际,特制定《中央戏剧学院非学历教育学生教室使用管理规定》。经2024年6月27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《中央戏剧学院非学历教育学生教室使用管理规定》,现予以印发。
中央戏剧学院
2024年6月28日
中央戏剧学院非学历教育学生教室使用管理规定
根据《中央戏剧学院教室使用管理规定》相关要求,为规范教室使用行为,加强教室管理,强化责任意识,确保非学历教育教学工作正常有序开展,结合继续教育中心非学历教育实际情况,特制定此规定。
第一条 教室分公共教室和专业教室,属于学院的公共资源,在教务处统筹分配的前提下,非学历教育学生须配合学院相关部门做好教室使用及管理工作。
第二条 教室开放时间:周一至周日6:00—23:00;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教室开放时间另行安排。
第三条 学生应爱护教室和室内教学仪器设备,文明使用教室,自觉保持教室的安全、卫生和整洁。
第四条 学生应严格遵守教室开放时间,在规定时间内使用。
第五条 学生应服从继续教育中心行课安排,按已排定的使用时间和教室进行使用,不得擅自变动,不得擅自占用教室。
第六条 严禁出现以下情况:
(一)在教室内吸烟,使用明火;
(二)使用违规插头、插座、大功率电器等;
(三)在教室、教学楼内喷涂道具;
(四)在教室内乱扔垃圾、废物,将垃圾和教具混放;
(五)破坏教室内原有设备设施,随意挪动音响、电扇、空调、钢琴等教学仪器设备;
(六)私自把舞蹈教室设施设备(长条坐凳、把杆)搬移至排演教室;
(七)携带违禁品(包括各种强酸、强碱、强腐蚀性溶剂、易燃、易爆、易挥发性物质、有毒、有害液体和气体等)进入教室;
(八)将授课内容录音录像,并将有关音视频内容发布到网络上;
(九)将食品、有色饮品带入教室;
(十)在教室过夜,留宿。
第七条 排演教室内道具应有序摆放,积木、景片类道具靠墙壁以安全角度放置,排演服装、小型道具类整齐摆放至排演教室储物间。道具应有序摆放,不得堆放在楼道。教学周期结束后,应及时恢复教室原状,归还道具。
第八条 一旦发现打架斗殴、吸毒、赌博等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和法律的行为,第一时间报警,当事人取消学员资格,并列入黑名单。
第九条 不得私自挪用楼内公共设施当做自用道具,包括但不限于:绿植、沙发、茶几、保洁物料等。
第十条 离开教室时应切断电源,关闭门窗。
第十一条 教室使用完毕后应及时通知教室前台管理员,并按期归还所借用的教学仪器设备。对因没有及时通知教室管理员和归还教学仪器设备,而造成设备损坏、丢失的学生,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负责赔偿。
第十二条 规范使用教室和教具,不得私自破坏教室原有秩序或改装教具,不得在教室墙(地)面和教具上粘贴、喷绘、钉钉或悬挂物品。如有教学活动或排练需求,可向继续教育中心提出申请。未经申请许可,继续教育中心有权对其进行清理。
第十三条 如短期内暂无需求的教具可归还入库。不得因各种理由占用公共教学空间、场地,须服从学院对教具进行统一调配。
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解释。
中央戏剧学院
2024年6月28日

